昨天夜裡有感而發,寫出了〈我們、你們、他們-如何看待抗爭〉,然而文章在結束前人已經陷入打兩個字會昏迷三十秒的狀態。今天起床後想到很多部分沒寫清楚,可能會讓那篇文字產生些許問題,所以在此補充。當然,這個題目非常大,極有可能這篇又寫不完,然後又要再次補充…就看我有沒有那個時間跟毅力了。
〈我們、你們、他們-如何看待抗爭〉在結尾處提到,看待抗爭時不要事不關已,也不要只是抱以同情,而應該注意自己其實也是其中的一份子,不管議題是否與你個人切身相關,至少當你受到嚴重的委屈,除了激烈抗爭外已無路可走時,大眾不會對你的苦痛抱以事不關已的冷漠。
但是這樣的想法可能造成一些疑慮:如果我必須要如同文章裡所說的,都把抗議者看成「我們」,是不是抹滅了立場之間的差異?這與多元的思考是否背道而馳?是否意味著我不能有不同於他們的思考?
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必須更進一步說明的是,所謂的「同體」或者「團結」,不是代表你必須去同意「他們」的要求或者思想,而是要維護「我們」向權力中心挑戰的手段與力量。
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分野呢?我就以另一件事情來與全關聯臥軌事件比較。全關聯的老工人們因為屬於生計有困難的弱勢者,發動這樣的抗爭時,很多抱持著「同情他們」心理的人可以接受。然而最近也吵很熱的「軍公教退休金」,因為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代,軍公教的高福利比較難讓人覺得他們是什麼弱勢團體,於是他們還沒揚言臥軌這麼嚴重,頂多放話表示不滿,就已經被不少人酸言酸語,批評「過太爽」。
這樣的思考會造成兩個問題:第一,於抽象的理論層次,這種思考有「雙重標準」的問題,同樣是權益受損,怎麼可以說一個合理,一個不合理?其中的標準在哪裡?如果只因為福利高被刪一點死不了就不能抗議,那麼福利高和低的界線要如何劃定?關廠工人中如果子女有成又孝順,不需要這筆棺材本,是不是可以對這些大聲咆哮,只對「真的可憐」的好聲好氣?而公務員中若真的有收入養家已經很困難,又為什麼被一視同仁地當做不知民間疾苦的天龍人?
第二,於實際效應的層次,如果我們只能容許眼中的弱勢喊疼,卻不容許眼中的權貴叫痛,那麼以政府面對激烈抗爭未必讓步,但沒有反對聲音肯定為所欲為的狀況來看,這肯定造成弱勢者的生活提升有限,中產者快速靠近弱勢,結果是整個社會的均貧與倒退。
有一句名言人人會背「我反對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不過常看到講這句話的人,都是自己被別人消音時,拿出來批對方惡霸,換言之是要求「『你』要誓死捍衛『我』說話的權力」,而不是真心地去捍衛別人說話的權力。而我今天要談的「同體」,並不是要求你無條件支持每一個意見,你只需要捍衛意見表達的方式。例如你可以無視很多勞委會做出檯面下暗盤承諾的旁證,堅持以白紙黑字認定工人就是要還錢,不過當你在臥軌抗爭現場時,你應該做的是監視警方不得對抗議者施暴,並以耐心來避免打擊工人們以此管道抗爭的勇氣。
而你可能會問,那我的反對意見怎麼辦?我會請你組織同意見的人,向政府陳情抗議,施加壓力要官員不准拿你的稅金去當凱子,一定要把錢追回來。我會覺得你是混球,但是我知道你守護的是「我們的」血汗錢,我不會教唆警察把這些人通通抓去勞改。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真的覺得公務人員的福利制度還是很不公平,請記住你也有抗爭的權利,你可以去堵機場、臥高鐵、在中職比賽時裸奔(但是這聽起來比在英超賽裸奔弱好多),要求政府一定要砍他們的所得替代率。但是請記住你不能朝著示威的公務員吐口水。
意見可以多元,但在維護表達意見的權力上我們必須團結,這是民主的素養,也是自由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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