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投書─社群經營 10分鐘能做啥?(中時)

《中時電子報》刊載網址: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1010800357.html
感謝《中國時報》給我機會消費一下李家同。標題是編輯下的,相當簡潔有力。原文只有被刪了幾個為表禮貌而加入的冗字,沒有什麼大幅度的更動。

我有另外用文字工作的角度寫一篇投《蘋果日報》,但是被打了回票。

李家同教授日前針對社群網站的發言,年輕學子似乎不太領情,事後雖然李教授透過媒體針對過激的用語做出澄清,然而將社群網站瀏覽時間設定在「每日十分鐘」的想法,固然勸學用意諄諄,卻也低估了網路時代的價值所在。

社群網站除了具有資訊快速更新的傳統網路媒體優勢外,使用者與使用者間具有情感的交流,使得傳播的效益比起其他的網路廣告更加能夠打動人心;同時因「物以類聚」,社群會反應出一致的喜好,在行銷上更易鎖定目標。因此,如何打入社群,取得Facebook用戶的「讚」或是PTT鄉民的「推」,已是各大產業注重的問題。然而由於社群網站本身都各自擁有一套次文化,若不是長期身在其中努力經營,光憑書本知識或是每天十分鐘的瀏覽,實在難以窺見其中奧妙。

以筆者在PTT長期涉足電影板的經驗為例,前幾年國片《海角七號》,最早即是由於該板的板主與使用者大力推薦,透過一篇又一篇綿密的心得分享營造人氣與口碑,才有日後票房的延燒。後來亦有國片導演前來與鄉民交流,卻因為對次文化的不熟悉發生言語衝突,最後在票房上鎩羽不提,連接下來籌拍的片子也受負面牽連。

「知識就是力量」,然而「人氣就是力量」在這個世代也將是另外一項準則。或許要求鄉民分些時間背古詩詞的同時,李教授也該投入一兩個小時上上PTT或Facebook與網友們對話,經營幾個月後,也許對於閱讀的推廣,會有更多人把「噓」改成「推」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