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球場邊的風度

經典賽的台韓大戰,又激起了大家對於「風度」的戰火。我其實平日也很討厭看到把他國人民譏為狗的言語,但是語言是一個講「語境」或是「脈絡」的藝術,一個言詞的妥適與否是動態的標準。在球場邊,所謂「仇韓」的言語,我倒覺得可以不用那麼放大地去解讀。

尤其是,運動要發展,都必須與商業掛勾。一個運動有利可圖時,企業才會投入資金、產業才有前(錢)景,人才也才會相繼投入。以本屆的經典賽來講,其實荷蘭實力很被看好,不輸給韓國,何以台韓之戰的熱度,卻很明顯地比台荷之戰高出許多?雖然最後一戰多了關係台灣能否晉級的關鍵,但這次在賽前就確定韓國一定要勝五分以上才能淘汰台灣的情況下,晉級與否的情勢並沒有那麼緊繃,並不需要如此賣力加油。而驅使球迷一定要進場,雖然不知道有沒有用,但怎麼樣都要好扮演最佳第十人,原因就在我們有「仇韓」情結,想要打爆韓國,任何可能對場上士氣有幫助的原因,都會驅策球迷去做。

所以,有了不理性的仇恨,就是給運動賽事帶來話題、帶來票房及收視率,使得商業上的收益都大增。而,這些收入是會分給參賽隊伍的。也就是所有球迷,不管怎麼樣譙三字經、羞辱對手球員是狗…等等動作,實際上都反而都等於多給了這些球員一些收益,肯定他們帶來的「演出」。

當然我覺得寫到這裡,可能有人抱著「不食嗟來食」的大道理來跟我說什麼「金錢不比尊嚴重要」八啦八啦,我簡單的回應就是吃大便啦。你可以想想看以下兩個情況:情況一,職棒球員天天被「台灣之光台灣之光」的叫來叫去,但是薪水永遠共體時艱;情況二,職棒球員天天被對方球迷在場上噓爆、問候老母,但是年薪千萬。兩種情況哪一種會讓整個社會更尊重「球員」這個職業,不會當小孩說要把打棒球而不是考台大當志向時,大多數的家長都先反對。(如果有人要說,難道不能球員天天被叫「台灣之光」,薪水又真的很高嗎?我只能說運動競技就是越有戰意才會越吸引人,這是人性。)

在我的觀點,套用本部落格的標題,對球場邊的風度,我們需要更多的放肆。叫囂是不應該擴及場外無辜,也不能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的危害,但在這樣的前題底下,我們應該要容許場邊觀眾能夠不理性,盡情地展現他們最強烈的愛與憎。甚至我覺得台灣人在棒球場上只仇韓真是太可惜了,如果我們也仇荷仇澳,覺得輸他們也不甘心,今天經典賽的中華隊票房應該會更好。如果我們平常獅迷仇象、象迷仇猿、猿迷仇牛、牛迷仇獅(以上是亂寫的,實情大概是每隊都仇象)等等世仇情結更烈,可比洋基紅襪看到叛變到對手的球員必噓,管你先前有多少汗馬功勞,那麼我們的職棒賽場就不會老是那麼冷冷清清。

饒了棒球迷吧!仇韓無罪,並不是因為「韓國,剛好而已」,而是當語境轉到球場邊,仇敵隊從來不該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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