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募資群眾了,其他呢?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跟「群眾募資」有過不同身份的接觸:曾經以資金需求者的身分試著用這個管道集資,也曾經以創業平臺的身分與群眾募資網站的團隊聊過合作推廣的可能。而就我的看法,「群眾募資」本身是好事,它讓創業團隊自行創造「時機」,將想法直接放在大眾面前接受市場考驗,而不至於被手握資金生殺大權的人打回票時,徒留「懷才不遇」之恨。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群眾募資就是創業絕招,可以讓你憑著夢想就闖天下。

芭樂台灣機?

最近Flying V上出現了一件爭議:平臺上有個「世界最薄 5.5mm、真八核心處理器」的智慧型手機募資計劃「bara」(參看:計畫網頁),發起人在網路上閱讀率頗不錯的科技媒體Inside上接受專訪(參看:本篇)時,把這支手機定位成「台灣小米」,但事後被踢爆這支bara機根本是中國金立Gionee的手機,型號為ELIFE S5.5,與原本專訪中說的屬於台灣的智慧型手機品牌似乎有落差。

爭議發生後,另一科技新聞站臺PunNode由鄭國威執筆的報導〈台灣:芭樂門-群募台灣之光還是貼牌中國貨?而更要緊的其實是...〉指出
在Inside的報導中,也並未強調bara手機從頭到尾為台灣開發,僅強調是「開發品牌」,因此很難算是欺瞞,只能說沒有把話說清楚。
但同時他也說:
這款手機產品在預先宣傳上卻不斷強調「台灣」,例如募資影片標題為「台灣手機新世代」,創辦人邱維濤在接受訪問時也說bara是「台灣本土的新創智慧型手機品牌」。但若其實從頭到尾都是中國金立設計生產,台灣僅是代理商的角色的話,著實與群眾募資計劃的形象跟該團隊過往佳績有所扞格。

為了滅火,bara在臉書上寫下這樣的聲明:
我們要成立 bara 這個手機品牌的初衷,就是在於想要尋找設計與開發這個世界上值得跟大家分享的商品,並且第一時間讓國內的民眾也可以用最佳的價位擁有我們的商品。

我們不會預設立場,任何我們覺得好的商品,我們就會去接觸廠商。不論是大陸,韓國,日本或是印度,那些過去我們在台灣消費市場看不到的好東西,通通都是我們鎖定的目標。

是募資,還是賣商品?

做為一個專長在文字的人,我必須指出bara在爭議的出現後顯然沒有學乖。這個團隊之所以引起爭議,就如鄭國威文所分析:仔細看,他說的每一句話都很難稱得上謊言,然而看過的廣大群眾都覺得自己「被耍了」。這,其實就是「公關話術」。大家心中的「台灣品牌」是利用台灣自己設計、開發(製造部分,除非硬要強調品質精良的台製品,不然中國代工應該早就是不滿意但是接受的方式)的商品,打出好的口碑形象,成為品牌;而bara把品牌限縮在「bara」這個商標牌,整個設計開發的內容不是手機,而是一個「名字」。

網路上看到有人留言「群眾募資不是群眾團購」,一語道破這個募資計畫形式上的荒謬之處。如果bara的募資文多寫點「會透過什麼方式去找到各國值得合作的廠商與值得引進的商品、會利用什麼品牌包裝技巧使商品增添台灣味」,那麼把ELIFE S5.5變成bara 1 這件事情就沒什麼好爭議的,只是幫外國廠賺台灣錢的業能不能說動金主們掏錢,又是另一回事。

而我想借用這句話引申到心態的問題上。群眾募資在心態上要將出錢的當成投資人,而不是買東西的消費者;計畫中當然可以談夢想,但是要呈現你真正想經營的部分,而不是吸引人注意的部分。bara想經營的根本是「把優秀產品引進台灣」這件事,所以好好地在計畫上說明「怎麼引進」,而不只是「引進什麼」。然而,顯然他們覺得這樣的內容不能激起夠多的熱血情緒,所以把這句話寫成了「在於尋找、設計與開發這個世界上值得跟大家分享的優秀產品,並盡可能以符合在地化需求、和最優惠的條件引進台灣。」這麼長串的句子,加了一堆在地化需求、最優惠條件等等,還硬要跟設計開發之間扯上關聯。

試問,如果bara團隊真的有設計、開發,則這個商品本來就可以稱為台灣的商品,還有需要「引進」嗎?

當然,品牌經營的策略公開給大眾是可能有顧慮的,問題還是在於群眾募資面對的群眾是投資人。如果經營的核心不方便給他們看到,那就跟走傳統籌資管道時,企畫書中以保密為由,完全不寫執行方式一樣,是對出資者最大的矇騙。

要拿群眾的錢,卻不能放開心胸,誠實地向群眾遞出他們可能不會喜歡的計畫本質;bara犯下的錯,對於想用群眾募資的創業者來說,就是在提醒你好好思考是否該繼續利用這條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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